新聞快訊-(外遇)寧可拋妻棄子 愛昏頭 已婚博士生畸戀國中生

新聞快訊-(外遇)寧可拋妻棄子 愛昏頭 已婚博士生畸戀國中生

(外遇)寧可拋妻棄子 愛昏頭 已婚博士生畸戀國中生

中時電子報 2007/07/24 記者: 鮮明/台中報導

已婚並育有二子的洪姓博士班學生,經由網路認識就讀國二的王姓少女,竟瘋狂愛上對方,還多次與她發生性關係;愛吃醋的洪姓博士生,還禁止王姓少女結交其他網友,宣稱要拋妻棄子另娶她為妻,但少女父母不接受,對洪某提出告訴。



這起博士生畸戀國中生的事件,男主角洪姓男子現年卅一歲,住在台中縣清水鎮,是某國立大學環工所的博士候選人。



佔有慾強 密告女父露餡



九十三年五月,洪男經由網路聊天室認識住在台中市、年僅十四歲的王姓國二女生,兩人相約見面,洪某竟瘋狂愛上對方,經常將她帶往自己的實驗室,還多次與王姓少女在車上、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,時間長達一年多。



洪男對王女的佔有慾極為強烈,不准她結交其他網友,自稱「每次她出去找網友,我就會抓狂」,最後更忍不住主動打電話給她的父親,告知其女在外結交「不好的男友」。王父覺得很奇怪,追問女兒對方身分,才讓這起不倫之戀曝光。



前年十月,洪男與王女父母透過台中市某民代調解,在學校擔任教官的王父痛心疾首,怒斥洪男「如果法律賦予我權力,我真的希望一槍斃了你」;洪男則哭求王父不要報警,也不要讓教授、家人知道,否則「我就全毀了」。



洪姓博士生為了和解,甚至承諾願與妻子離婚,另娶王女為妻,遭少女父母當場拒絕,並斥責洪某「怎麼可以負了這件責任,卻丟了另一件責任?」雙方協調破裂,少女父母隨即向地檢署提出告訴。



洪姓博士生在法庭上否認與王姓少女發生性關係,辯稱只是幫她補習,並介紹打工機會。



毫無悔意 法官判七個月



不過,法官勘驗雙方和解時的錄音帶,發現洪男多次自白與王姓少女發生性行為,還自稱很愛王女,曾幫她在私處塗藥。法官審酌洪某身為博士候選人,犯後又飾詞狡辯、毫無悔意,依法將他判刑。



法官將洪男送往草屯療養院精神鑑定,發現他雖無精神疾病,但喜愛上網結交異性,並留置少女製造單獨相處的空間,有施予治療的必要。遂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判刑一年二月,依減刑條例減為七月,並令其刑前接受治療至治癒為止,最長不得逾三年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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