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文
新聞快訊-(外遇 法律)老公包小姐 男女雙方都有罪
(外遇 法律)老公包小姐 男女雙方都有罪
中時電子報 2007/08/07 記者:楊肅民/特稿
已婚有配偶者如果去找應召女,或包養酒店小姐,會吃上官司嗎?答案是肯定的,而且不只男方有事,女的一樣會成立通姦罪。
事實上,有配偶者只要是跟其他人有性關係,都構成刑法的通姦罪,目前處罰的對象是被捉姦的一方,而且捉姦的通常最後都會原諒配偶而撤回,只告相姦者,要讓對方受懲罰,是標準的「女人難為女人」。
一般來說,當事人不會去告妓女,因為她們也知道,嫖妓行為只是一種金錢交易,沒有真感情,不會影響到原來的婚姻關係,所以不值得,也沒有必要去捉姦。
但如同本案例,原配因為不滿老公包養酒家女及應召女子,一口氣控告五名女子妨害家庭罪,這種案例就相當罕見。
就法論法,刑法的通姦罪是指「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」,只要是有配偶之人,跟他人發生性行為,就構成通姦罪,「通姦既無男女之分,則其相姦之一方,自亦無男女之別」,再參諸刑法第二三一條第二項「意圖營利,使人為猥褻之行為」,所稱之「人」本質上應兼及男女兩性才對。
由於國人的性觀念日漸開放,同性戀者以結婚為幌子,婚後又有外遇對象也不在少數;不過,法務部態度較為保守,經研究後認為,「通姦」是指男女雙方合意而為姦淫行為,因此這個「人」應指異性而言,如果是同性則不構成通姦罪。
通姦行為究竟有沒有可罰性?刑法學說及實務上普遍認為,要保護的是「婚姻關係」,所以法律要處罰「婚姻外的性行為」。問題是,社會上存在有配偶者嫖妓行為,同屬「婚姻外的性行為」,實務上卻很少有人因此吃上官司,類似本案酒女或應召女被控妨害家庭罪,將來若被法庭判決成立,以此營生的婦女恐怕必須另費思量,性交易還是有「代價」的。
- 服務範疇
- 徵信社 / 徵信公司
- 台北徵信社
- 新北徵信社
- 基隆徵信社
- 桃園徵信社
- 新竹徵信社
- 苗栗徵信社
- 台中徵信社
- 彰化徵信社
- 雲林徵信社
- 南投徵信社
- 嘉義徵信社
- 台南徵信社
- 高雄徵信社
- 屏東徵信社
- 宜蘭徵信社
- 花蓮徵信社
- 台東徵信社
- 澎湖徵信社
- 金門徵信社
- 偵探社 / 私家偵探社
- 徵信社費用 / 徵信社價格
- 合法徵信社
- 優良徵信社
- 徵信社推薦
- 什麼是徵信社
- 感情類業務
- 外遇
- 外遇調查
- 外遇徵兆
- 外遇離婚
- 抓姦
- 抓姦費用
- 感情挽回
- 感情問題
- 婚姻諮詢 / 婚姻諮商
- 蒐證專業
- 調查外遇
- 如何挽回家庭
- 被監聽
- 查老公 / 查老婆
- 查女友 / 查男友
- 反蒐證
- 子女行蹤
- 子女被霸凌
- 其他
- 尋人 / 找人
- 討債 / 應收帳款
- 跟人 / 跟蹤
- 侵害配偶權
- 投資詐騙
- 法律諮詢 / 婚姻法律諮詢
- 離婚證人
- 離婚設計 / 離婚協助
- 贍養費
- 醫療糾紛